各分支机构,各单位会员:
现将“中国康复医学会2024年度学术活动计划”下达你们,请认真执行,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学术活动计划和《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,精心策划,严密组织,确保会议层次、规模和质量达到预期效果。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更改会议时间、地点等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会议进行相关调整的,须提前上报学会批准。
二、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至少提前60天将会议正式通知和实施方案通过学术活动管理系统上报学会,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学会分支机构积极与会议举办地省级康复医学会联系,协同做好会议筹备与实施。
三、学术活动结束后,组织单位于一周内将会议新闻通讯稿报送学会,学会将择优在官网、官微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;《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总结报表》及相关图片图像等材料于15日内通过学术活动管理系统报送学会。学术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分支机构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。
四、会议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学会财务制度。经费预算应提前30天报学会财务部审核,经学会领导批准后实施。会议结束后45日内上报经费决算。学术活动注册、冠名、赞助、广告、展览等经费收入均须纳入学会账户统一管理,按现行财务管理办法归属相关单位。学术活动劳务费支出按照学会规定标准执行,合理控制成本支出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五、学术活动如需会务公司提供服务,所选的会议服务机构须从学会会议服务商库中遴选,特殊情况报学会提前审批。